返回湖南主站
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常德市桃源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
:
主页
>
办事指南
> 正文
减免税的报批范围
2006-12-26 16:16 文章来源:
湖南红网
文章类型:
转载
内容分类:
政策
http://www.rednet.cn 2006-5-27 9:43:01 红网 字体: 【
大
中
小
】 [
发表评论
]
·
衡阳第三批26名见义勇为者拿到兑现奖金
·
商务部与长沙市政府签订“减债脱困工程”
·
株洲攸县十万“劳技”大军闯天下
·
湖南举行迎接国家“两基”督导评估检查工
凡依据国家税收法律、法规及国务院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应缴税款的,属于减免税的报批范围。
对于符合规定报批范围的减免税,由纳税人提出减免税申请,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税。
[编辑:张广蓉]
评论
收藏
复制网址
打印
关闭
【
发表评论
】【
查看评论
】 【
推荐给朋友
】 【
大
中
小
】 【
打印
】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网站管理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
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
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
湖南省商务厅
联系人:刘 琦 电话:0731-2287058 Email:
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
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郑田甜 电话:010-51651200-629 Email:
技术支持人员邮箱